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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 浏览次数:45

各学院: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根据《关于教师竞争选择课程和承担教学任务的办法》(山农大校字〔201310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要求

(一)请各学院切实核对并按时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为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并优化学校教学资源,各学院开设专业课程教学班数的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比例须持平。

(三)课程编排一般分为前半学期课程、后半学期课程及全学期课程。前半学期课程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10周结束,后半学期课程从第11周开始上课,各课程结束周根据课程学时、学生实习和下学期节假日安排情况进行确定,全学期课程和后半学期课程最晚第19周结束。

(四)各学院2学分及2学分以下的课程一般安排为半学期课程(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2.5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周学时不可超过4学时。

(五)重修课程根据预估重修人数进行如下安排:对于重修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学校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重修人数超过40人,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随新开教学班重修,也可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

(六)各学院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慕课开设情况,并告知任课教师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保证慕课上课资源的合理分配。

(七)各学院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实践任务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并将各实践环节的具体周次、学生人数、负责教师等信息落实清楚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于122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sdaushijianke@163.com

(八)本次实验课程编排以综合教务系统排课结果为准,实验项目编排使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实验项目分组编排总学时不得低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凡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安排实验学时,但需安排实验的,任课教师须办理完成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手续后,方能予以安排。任课教师必须于实验排课前向有关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九)本次任务下达后,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请填写《教学计划变动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十)新进青年教师第一学年的主要任务是听课,全学年每学期的听课时数应达到或超过所在学院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确因教学需要,经学院申请、学校批准,新进青年教师可讲授少量课时,全年讲授课时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32 学时。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1031日,各学院公布教学任务。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布所竞选课程。教师填写《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本学院;属跨学院课程的,将《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交课程所在学院。

(二)111日-2日,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确定课程主讲教师。

(三)113日,公示教学任务落实结果,属跨学院课程的需在相关学院或全校公示。

(四)1111日前,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任务书编辑完毕。

(五)1111-129日,教务处对全校课程进行统一编排。

(六)1212日前,任课教师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实验教学日历。

(七)1212-19日,实验教学中心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日历进行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排课。

三、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并做好排选课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教学秩序稳定运行。

附件:1.教师竞争课程结果统计表

      2.山东农业大学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简表

          3.山东农业大学助教、见习人员承担助课任务申请表

      4.2024-2025学年各学院学生校区分布表

      5.山东农业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日历

          6.山东农业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

         

 

                                                           教务处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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