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30 浏览次数: 10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返校后本科教学运行工作,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落实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本科教学工作,确保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秩序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运行时间安排。9月16日(第三教学周周三)老生正式上课;9月21日(第四教学周周一)2020级新生正式上课;9月2日(第一教学周周三)开始各学院组织补做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实验。教学运行9月16日执行秋季作息时间:上午8:00开始上课,下午2:00开始上课,晚上7:00开始上课。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确保全体任课教师按照课程表安排准时上课。

2.本学期课程表与选课系统中课程表完全一致。请各学院开课前认真核查本学期的课程安排情况,特别是本学院教师、学生第三、四教学周上课情况;务必将教师个人课表以书面形式送达教师本人,并提醒教师记清上课时间(周次、节次)、地点(校区、教学楼、教室)等信息;务必通知学生登录选课系统查询上课时间、地点。

3.本学期课程表按照小节编排,请各位任课教师及学生仔细查阅个人课表,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上课。请任课教师认真备课,做好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并备好各教学班学生名单,以便考勤和记录平时成绩。

4.请同学们返校后及时登录选课系统查询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并根据《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进行选课。

5.请各实验教学中心提前安排好各实验教学班具体上课地点,及时向学生公布;面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要尽早向学生开放。针对上学期各门课程实验教学完成情况,学生返校后相关实验可采取合并实验操作、或者与学生商量利用周末等空余时间补做,错过植物生长周期的实验或者实验室条件无法满足调课要求的实验课程,如果无法进行正常补课,可调整教学计划,将相关课程调整至后续学期。

6.学校将对学期初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也要对本学院第三、四教学周各节次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切实安排好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检查任务落实到人,明确责任。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本学院教师执行《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的若干规定》(〔2016〕130号)的情况;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安排情况和检查记录要存档。

7.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师授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所在校区相关人员联系(北校区:李永全,电话:62415;南校区:谢经圣,电话:68023)。


  

                          2020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