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成绩单、学籍证明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2-11-15 浏览次数: 32901

 

随着出国、考研、公务员考试等学生人数的增加,学生使用成绩单、学籍证明的越来越频繁,为方便学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按学校有关要求,与成绩、学籍有关的证明材料需要盖章的,均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二、成绩单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成绩单:首先到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办公室,由教学秘书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然后持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2、已毕业学生办理成绩单: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馆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开证明,证明包含代办人姓名、学生姓名、专业、年级等信息,加盖学院办公室公章

3、外文成绩单:目前学校不提供外文成绩单,有需要的,可比照中文成绩自行翻译。外文成绩单要求与中文成绩单一致,包括成绩记录顺序一致,成绩记录一致,成绩一致;若外文成绩单为两页及以上,必须每一页都有表头信息,包括学号、姓名等,每一页页脚居中加页码。

三、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四、其它有关材料

与学籍、成绩有关的其它材料需要盖章的,须先由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盖章。

五、盖章时间安排:需要加盖学籍专用章的,需在正常工作日的周一、三、五的下午到校本部1号楼415房间集中办理;节假日期间或急需盖章的,需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538-8242331)。

 

注:凡因故本人不能前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代理人的个人信息、委托办理事项等,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或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代理人有效证件进行代办。

 

                                         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