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2-09-20 浏览次数: 451

 农政发[2001]89号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隶属教务处。教务处聘任一名管理人员兼任教学信息中心主任。每届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副主任。

    教务处设立教务处长学生助理岗,由每届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

    每个院(部)设一个教学信息站,由院(部)学习部部长任站长,负责本院(部)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管理。

    二、教学信息中心职责

    负责各院(部)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编辑《教学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教学状况信息。

    三、教务处长学生助理职责

    具体负责全校学生信息员的管理,组织教学信息员的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教务处长交流信息;受邀参加教务处有关会议;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及时了解有关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状况,积极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2.对学校或院(部)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教师队伍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4.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表)每月最少两次,并向《教学信息》提供稿件;

    5.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6.协助教务处和各院(部)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五、教学信息员聘任

    原则上聘任各专业班级的学习委员担任教学信息员。

    聘任工作由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及各院(部)进行。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负责。

    六、教学信息员管理

    1.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教学信息中心主任总负责。各院(部)教学信息站站长负责本院(部)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2.教学信息员每年聘任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3.教学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学信息工作会议;

    4.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

    5.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七、教务处长学生助理和教学信息员待遇

    1.担任教务处长学生助理和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

    2.对于获得“优秀信息员”称号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